一、課 程 規 劃
碩士班課程包括專業必修與專業選修兩大部分,畢業學分為34學分,其中專業必修課程為19學分,專業選修課程為15學分。說明如下:
(一)專業必修課程:包括基礎必修課程(研究方法特論、統計學特論)、專業必修課程(健康產業管理學特論、專題討論)及具統整課程的碩士論文,以達專業通才能力。為讓學生能了解台灣健康照護系統、現況與未來發展,同時具備健康產業研究調查、統計分析之專業技能,透過專題討論課程,加強溝通協調與問題解決能力,整合性應用於健康產業機構實習,以提昇學生的競爭力及增進醫療暨健康產業服務品質。
(二)專業選修課程:選修課程提供「健康產業管理」、「醫務管理」與「資訊管理」三大模組。使學生得以適性發展其未來生涯,並增進學習視野,以強化實務應用能力。相關課程積極聘請校外醫療暨健康產業領域之專家學者及實務專業人士至本系所進行演講或教學,使學生所習得知識與時代脈動同步,並從中吸取相關實務及做事態度的經驗。
(三)碩士論文6學分,整合本校管理學院與護理學院等師資,並結合相關醫療暨健康產業機構實務專業人士,共同指導碩士論文,提供兼具多元化、創新性與實務性之研究與學習環境。
(四)實務見實習課程:加強學生實務與學術理論並重,基礎與專業科目兼蓄;見習課程以海外醫療健康產業機構為主,而實習課程則以國內醫療與健康產業機構為主,以達到培育醫療暨健康產業專業管理人才之目的。
二、課 程 標 準
學制 |
研究所 |
在職專班 |
113學年度 | ||
112學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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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 | 111學年度一般生課程標準表 | 111學年度在職生課程標準表 |
110學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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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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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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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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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 |
106學年度在職生課程標準表 | |
105學年度 |
105學年度一般生課程標準表 | 105學年度在職生課程標準表 |
104學年度 |
104學年度一般生課程標準表 | 104學年度在職生課程標準表 |
103學年度 |